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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曹丕逼殺的曲梁長楊俊

時間:2021-07-21 11:18:40  來源:博客  作者:永年獨孤求劍  瀏覽: 分享:

楊俊,邯鄲文化網(wǎng)

《三國志魏志楊俊傳》:

楊俊字季才,河內(nèi)獲嘉人也。受學(xué)陳留邊讓,讓器異之??∫员鴣y方起,而河內(nèi)處四達之衢,必為戰(zhàn)場,乃扶持老弱詣京、密山間,同行者百余家。

譯文:楊俊字季才,河內(nèi)郡獲嘉(今河南新鄉(xiāng)市獲嘉)縣人。他曾跟隨陳留(今河南開封)人邊讓學(xué)習(xí),邊讓很器重他。楊俊因為戰(zhàn)亂剛剛興起,而河內(nèi)地處四通八達的交通要道,預(yù)料到斯地一定會成為戰(zhàn)場,于是率領(lǐng)家族扶老攜幼來到京、密(河南洛陽附近)二縣的大山里躲避戰(zhàn)亂,跟他一塊兒同行的有一百余家。

俊振濟貧乏,通共有無。宗族知故為人所略作奴仆者凡六家,俊皆傾財贖之。司馬宣王年十六七,與俊相遇,俊曰:“此非常之人也。”又司馬朗早有聲名,其族兄芝,眾未之知,惟俊言曰:“芝雖夙望不及朗,實理但有優(yōu)耳。”俊轉(zhuǎn)避地并州。本郡王象,少孤特,為人仆隸,年十七八,見使牧羊而私讀書,因被捶楚??〖纹洳刨|(zhì),即贖象著家,聘娶立屋,然后與別。

譯文:楊俊注意賑濟貧窮的百姓,并與他們互通有無。宗族親戚朋友中,被人搶去作奴仆的共有六家,楊俊都傾盡家財將他們贖出。司馬宣王司馬懿十六七歲時,與楊俊相遇,楊俊說:“這可不是一般的人呀!”又一次,司馬朗早就有了名聲,他的族兄司馬芝卻不被眾人所知,只有楊俊評論說:“司馬芝雖然現(xiàn)在的聲望不如司馬朗,但實際上的治國安邦能力要高于司馬朗。”楊俊后來轉(zhuǎn)到并州躲避戰(zhàn)亂。本郡人王象,從小失去父母沒有依靠,被迫給人當(dāng)了奴仆,十七八歲時,主人讓他牧羊,他偷偷抽空讀書,被主人發(fā)現(xiàn)后遭到鞭打。楊俊欣賞他的才能品質(zhì),當(dāng)即將王象贖出并帶回家中,又為他娶妻蓋房,然后不圖回報,與他分開居住。

太祖除俊曲梁長,入為丞相掾?qū)?,舉茂才,安陵令,遷南陽太守。宣德教,立學(xué)校,吏民稱之。徙為征南軍師。魏國既建,遷中尉。太祖征漢中,魏諷反于鄴,俊自劾詣行在所??∫陨矸阶锩猓{辭太子。太子不悅,曰:“楊中尉便去,何太高遠邪!”遂被書左遷平原太守。

譯文:曹操任命楊俊為曲梁(今廣府古城)縣長,入京出任丞相掾?qū)?,被舉薦為茂才,出任安陵(在陜西省)縣令,升任南陽太守。他在南陽宣揚教化,興辦學(xué)校,官吏百姓都稱贊他。改任征南軍師。魏國建立以后,升任中尉。曹操征伐漢中,魏諷在鄴縣(今河北臨漳)謀反,楊俊自己彈劾自己,并到曹操營中請罪。楊俊因為自己剛剛有罪被赦免,就寫信向太子辭職。太子曹丕很不高興,對人說:“楊中尉說走就走,未免太過高潔了吧?”于是下令將楊俊貶為平原(今山東德州)太守。

文帝踐祚,復(fù)在南陽。時王象為散騎常侍,薦俊曰:“伏見南陽太守楊俊,秉純粹之茂質(zhì),履忠肅之弘量,體仁足以育物,篤實足以動眾,克長后進,惠訓(xùn)不倦,外寬內(nèi)直,仁而有斷。自初彈冠,所歷垂化,再守南陽,恩德流著,殊鄰異黨,襁負而至。今境守清靜,無所展其智能,宜還本朝,宣力輦轂,熙帝之載。”

譯文:曹丕稱帝史稱魏文帝,楊俊再次擔(dān)任南陽太守。當(dāng)時王象任散騎常侍,推薦楊俊說:“臣私下看見南陽太守楊俊,具備十分純粹的優(yōu)秀品質(zhì),具有忠誠嚴(yán)肅的宏大氣魄,實行仁愛足以潤澤萬物,忠厚老實足以感化眾人,還獎掖后進,誨人不倦,外表寬和而內(nèi)心正直,仁慈善良而處事果斷。自從走入仕途以來,所任職的地方都被他治理得很好,兩次任南陽太守,施行德政,異地他鄉(xiāng)的老百姓,都背著孩子來投奔他?,F(xiàn)在境內(nèi)平安穩(wěn)定,在南陽已無處施展他的才能,應(yīng)該將他調(diào)回京城,在陛下跟前效力,以光大帝業(yè)。”

俊自少及長,以人倫自任。同郡審固、陳留衛(wèi)恂本皆出自兵伍,俊資拔獎致,咸作佳士;后固歷位郡守,恂御史、縣令,其明鑒行義多此類也。

譯文:楊俊從小到大,以品評推薦人才為己任。同郡人審固、陳留人衛(wèi)恂本來都是一般士兵,楊俊提拔幫助他們,二人后來都成了優(yōu)秀的人才,后來審固歷任郡守,衛(wèi)恂歷任御史、縣令,他善于識別人才并予以提拔,大都做得像舉薦審固、衛(wèi)恂二人任職一樣。

初,臨淄侯與俊善,太祖適嗣未定,密訪群司。俊雖并論文帝、臨淄才分所長,不適有所據(jù)當(dāng),然稱臨淄猶美,文帝常以恨之。黃初三年,車駕至宛,以市不豐樂,發(fā)怒收俊。尚書仆射司馬宣王、常侍王象、荀緯請俊,叩頭流血,帝不許。俊曰:“吾知罪矣。”遂自殺。眾冤痛之。    

譯文:當(dāng)初,臨淄侯曹植和楊俊關(guān)系很好。曹操還未確立太子,私下走訪百官征求意見。楊俊雖然同時說出魏文帝、臨淄侯才能稟賦上各自的特長,沒有明確說出應(yīng)該立誰,但贊美曹植的話說的相對多些,文帝常常為此怨恨他。黃初三年,文帝駕臨宛縣(在南陽),因市場上沒有繁榮安樂的景象(實際上宛縣令怕沖撞魏文帝輦駕,專門下令停市一天,卻讓魏文帝找到借口,欲加之罪,何患無辭。楊俊死的太冤?。笈?,將楊俊逮捕入獄。尚書仆射司馬宣王、常侍王象、荀緯都為楊俊求情,叩頭出血,文帝仍不肯赦免。楊俊說:“我知罪了。”于是自殺。眾人都認為他死得冤枉而痛惜。

文章延伸:

據(jù)《三國志楊俊傳》記載,漢獻帝建安元年,曹操開始始挾天子以令諸侯。因楊俊所任曲梁長為曹丞相所授,故楊俊所任曲梁長時間,應(yīng)在漢獻帝建安元年即公元196年之后;據(jù)《三國志.后妃傳》記載,曹丕文昭甄皇后二兄甄儼也曾擔(dān)任曲梁長,但他在漢獻帝建安元年即英年早逝,故甄儼所任曲梁長時間,應(yīng)在漢獻帝興平或初平年間,即公元191-196之間;據(jù)《三國志.徐晃傳》記載,韓范于漢獻帝建安九年即公元204年前后擔(dān)任易陽令。幾乎同一時期,《三國志》記載今永年縣內(nèi)三個縣令(長),據(jù)此可知:

一、同為東漢末年曲梁長,甄儼擔(dān)任曲梁長應(yīng)在漢獻帝建安元年之前,楊俊在建安元年之后;

二、同為今永年境內(nèi)兩縣,曲梁稱長,易陽稱令。說明曲梁縣人口不上萬戶,易陽縣人口超過萬戶。

三、《三國志》載沮授廣平人,說明當(dāng)時肯定有廣平縣。至今未查到有廣年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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