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于陛(1543—1596),號藎齋,曲周縣堤上村人。為人沉毅端正,不畏權貴。為官期間廉潔奉公,一塵不染,即便政敵也莫不感嘆折服。嘉靖三十八年(1559年)登進士第。任慶陽推官,不久升為禮部主事。明穆宗當太子時挑選講官(教師),滿朝文武第一個推舉他,于是兼任翰林待詔,為東宮太子的老師,穆宗很尊重他。常說:“陳講官是一位純良正派儒雅的賢者。”并親自手書“恭慎”“經(jīng)幄效勤”條幅以賜。
張居正掌政伊始,陳于陛時在吏部任職,居正就私下囑托陳對其親戚予以關照,陳沒有答應。后來到中州掌政,恰巧居正的家屬路過汝南,居正的家奴倚仗主子權勢非常驕橫,到處敲詐勒索,陳嚴加處理毫不寬容,并追繳其非法所得,居正得知后懷恨在心。后來,穆宗效法先王去祭祀天地、祖宗,按例于陛做為導引,要舉禮如儀,此時居正就暗中唆使他的同伙故意在禮儀上百般挑剔。陳于陛立即撰寫《明跡錄》表白,卻沒有去居正府里疏通謝罪,因此被居正逐出京城,罷官回家。
陳于陛被罷官,并未消解居正心中怨恨,他派出幾個暗探跟蹤陳于陛。當時恰值朝中有勢力的太監(jiān)奉命執(zhí)行公務路過曲周,受居正指派去察看陳于陛情況。太監(jiān)經(jīng)過堤上村時打聽:“陳于陛在哪兒住?”村里百姓指著地里的一個老農(nóng)民說:“就是他!”太監(jiān)不相信,于是跟蹤到陳于陛家里看個究竟。這時于陛已先一步回家,來人一到陳家,大吃一驚,原來剛才在地里見到的那個農(nóng)民就是陳太常。身著破舊的布袍,腳上還穿著草鞋!這位朝中的太監(jiān)只好嘆息不已,悻然離去。不久,居正從政壇上跌落下來,陳于陛又被朝廷按原職起用。
后升任少司空,督修京城。經(jīng)過精細核算,凡打算中飽私囊者都無孔可入。可于陛督修工程下來,節(jié)約錢五萬多工時。后轉任左司馬,總督漕運,任鳳陽巡撫,不久奔父母喪事。按照舊例,管理漕政的官吏,只要任內有所盈余,都在離任時全部帶走,下屬官吏把節(jié)余下的三十萬兩白銀向于陛說明,叫他取出帶走,陳于陛堅辭不受。此外,下邊仆從差役都想要索取公費作為旅途盤纏,陳于陛一概不準,并批示“半送貧生,半送養(yǎng)濟院”。雖然途中路費拮據(jù),他絲毫都不在意。服孝期滿,任戶部左侍郎,晉南京戶部尚書,入朝拜賀。時正值六月,酷暑期,患病逝世。整理他的行裝,僅剩下八兩銀子。死后因家貧無力埋葬,靠鄉(xiāng)親們的周濟方得入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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