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三十一日
1953年12月31日,邯鄲專署通知:接河北省人民政府通知,將邯鄲市改為省轄市,自1954年1月1日起,由省直接領導。
2006年12月31日上年,我市東部平原生態(tài)水系建設按計劃、高標準、高質(zhì)量地完成全年工程建設任務,開始造福邯鄲人民。此項工程投資1.09億元,自2006年11月1日開工建設,計劃2008年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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