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月二十ニ日
1996年11月22日,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對平原綠化的重要指示和市委、市政府《關于奮戰(zhàn)三年實現(xiàn)平原高標準綠化的決定》精神,整體推進平原綠化進程,全面提高綠化水平,市政府印發(fā)了《關于實施全市平原綠化工程建設方案的通知》(邯政1996)41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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